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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现代服务业管理学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公告


【信息时间: 201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标的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现代服务业管理学校房屋租赁权

项目编号

2018CQDP0003

交易方式

拍卖

起拍价(元)

3万元/年 (租期3年)

公告期

8个自然日

报名开始日期

2018年2月1日     上午9时

报名结束日期

2018年2月8日17时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2月 8日17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标的所在地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罕台教育园区

拍卖时间

2018年2月9日上午 10时

拍卖地点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中心B座8楼开标室)

一、转让承诺

本出租方委托 内蒙古维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中介机构名称)按转让申请书的内容在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转让信息,我方在其他相关媒介发布并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现代服务业管理学校房屋租赁

是否涉讼

√非涉讼项目  国有破产项目   国有涉讼项目

是否设置保留价

标的基本情况

房 屋 租 赁 权

有无租赁

房产有租赁  

房产无租赁                          

是否就本次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承租人   √是  否

承租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否

是否设为担保物

√房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房产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转让

瑕疵说明

其它事项说明

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拍卖会日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经营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资产现状及租售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要求。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经营业态所需的环评、消防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予补偿。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标的转租或分租。

4.标的拍卖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出租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查看标的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邬世和,联系方式:15849707484

5.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拍卖方式由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公司的拍卖流程。

资产

评估情    况

评估机构

呼和浩特市天天筑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18年1月2日

资产评估值

20.41元/平方米/年

备注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

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现代服务业管理学校

基本  情况

法     人

住  所

鄂尔多斯市东街15号

法定代表人

折占平

注册资本

3113.7万元

授权  委托

受托人

邬世和

联系电话

15849707484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1528011972 0520061X

授权范围

及期限

递送与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受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签署与转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代为支付交易服务费等

内部  决策

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股东会决议         □党组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其   他  

转让行为批准情  况

 

批准单位

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东国资函[2018]11号

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现代服务业管理学校二楼餐厅公开招租的函

 

 

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  发布

信息发布公告期

 8个自然日

信息发布媒体

□A.《内蒙古日报》 □ B. 《鄂尔多斯日报》

□C.《内蒙古商报》 √ D. 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其他: 内蒙古晨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预展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

预展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罕台教育园区

拍卖时间

2018 2 9日上午10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2月8日17时 (每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名地点

东胜区鑫通大厦B座10楼西侧办公室

拍卖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铁西联邦大厦银座八楼,具体开标地点见LED指示牌)。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交纳至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保证金缴纳账户)。2、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竞买人需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风险。(2)如被确认为买受人,在拍卖会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价款于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租赁协议内容执行)。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有意竞租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2月8日17时前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餐饮业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其他证明材料,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1.8万元人民币的竞拍保证金缴纳收据,到东胜区鑫通大厦B座10楼西侧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成交价款

设 定

<!--[if !supportLists]-->1、<!--[endif]-->是否交纳认购保证金:是

2、交纳截止时间:20182 817

3、交纳方式:□ 现金  √电汇  □ 转账  □ 其他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

帐    号:155651743244

行    号:104205015877

成交价款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转让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金: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的;②款清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的。

5、处置方法:

竞买人须缴纳1.8万元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不计息退还竞买人,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6、是否设置履约保证金:□否   √是。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8247700315  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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