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国资局第二批公务用车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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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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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国资局第二批公务用车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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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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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CQZPL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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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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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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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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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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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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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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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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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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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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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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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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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 25日17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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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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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北国商城东100米(原林业和草原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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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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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6日上午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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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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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日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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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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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委托 内蒙古维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中介机构名称)按转让申请书的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转让信息,我方在其他相关媒介发布并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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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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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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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国资局第二批公务用车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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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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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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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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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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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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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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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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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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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公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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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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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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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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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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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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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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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重大事故 £ 有重大事故,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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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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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无租赁
£
机动车有租赁,租赁期限为:
是否约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是 £ 否
承租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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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为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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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 机动车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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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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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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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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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标的拍卖公告期间为竞买人有充分的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田柯,联系方式:15934901993 3、本次拍卖的车辆由买受人于2017年8月20日前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违章、扣分、罚款、车辆恢复喷漆、交易税费、维修费、保险费、提取车辆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事宜请来人、来电联系内蒙古维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提取车辆后,有关车辆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拍卖方式由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公司的拍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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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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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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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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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
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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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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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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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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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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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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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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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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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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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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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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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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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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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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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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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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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林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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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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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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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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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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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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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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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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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49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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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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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张铁营村丁家营西社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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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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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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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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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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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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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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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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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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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49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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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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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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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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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221986
03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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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
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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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送与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受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
签署与转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代为支付交易服务费等
委托期限: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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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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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股东会决议
√党组会决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其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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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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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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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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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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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政发[2017]2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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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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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车辆拍卖的批复【2017】2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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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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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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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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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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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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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内蒙古日报》□ □ B. 《鄂尔多斯日报》
□C.《内蒙古商报》□
√.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其他: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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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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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信息发布终结。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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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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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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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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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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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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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北国商城东100米(原林业和草原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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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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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 26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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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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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4、25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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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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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阳光奥斯特大酒店(详见当日酒店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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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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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日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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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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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交纳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账户)。2、竞买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行通过(http://www.erdosjcy.gov.cn/)网站查询,若在近一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本次竞买资格; 3、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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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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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存在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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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成交价款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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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交纳认购保证金:是
2、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7时
3、交纳方式:□ 现金 √电汇 □
转账 □ 其他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内蒙古维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环路支行
帐 号:15050110089900000066
行 号:105205008995
成交价款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达拉特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达拉特旗德胜街支行
帐 号:15001687637050000158
4、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转让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竞买人成交后,未按时交纳成交价款的;②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未按约定提取成交标的的;③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有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违规操作的;④竞买人成交后,未按照相关约定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
5、处置方法:
竞买人每竞买1包机动车须缴纳3万元人民币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要求办理完过户等相关手续后,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6、是否设置履约保证金:□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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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 介 机 构 核 实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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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材
料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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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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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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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人身份证 √ 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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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拍卖的请示√ 董事会决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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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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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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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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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文件:登记证√ 行驶证√ 购置附加费(税)证□
保险单□
车辆使用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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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含全部附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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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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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拍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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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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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员
核
实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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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接受转让方委托,向中心提出拍卖申请,并已对转让方提供的拍卖材料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转让方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无误导和重大遗漏。转让方的转让实物资产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向中心申请拍卖。
中介机构(签字、盖章):
日 期:_2017_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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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让方为多个的,应分别填写提交的附件资料,并注明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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