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 行政监督平台
无障碍 | 长者浏览模式 | 返回联盟首页 | 共产党员网
今日天气:
老版网站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时间: 2023-04-04 17: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市交易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市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ordos.gov.cn    http://www.ordosggzyjy.org.cn)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公管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

网上查阅:公众可登录市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jy.ordos.gov.cn http://www.ordosggzyjy.org.cn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ordos.gov.cn/ordosml/公共查阅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楼709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以市公管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于信息产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公管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形式。向本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为了提高申请处理效率,请申请人对需要公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文字描述。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网站上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确认提交成功即可。   
3.
信函、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显要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当场提出申请。

5.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事宜。

(三)申请处理。本单位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描述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建议和投诉,或直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投诉。投诉电话:0477-85899940471-482591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市纪检委、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0477-123880477-8588732;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A934室,邮政编码:01701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人民政府违反法律法规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暂无附件
 
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