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届)》招标的
工程项目控制价备案的说明
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根据鄂住建发【2019】55号文件相关要求,凡进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市级平台和旗区级平台,下同)进行交易的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届)》的工程施工项目在进场交易之前其招标控制价须先报送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进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造价登记,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招标业务。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