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 行政监督平台
无障碍 | 长者浏览模式 | 返回联盟首页 | 共产党员网
今日天气:
老版网站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习园地 >> 学习园地
 
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规范


【信息时间: 2020-12-10 11: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Q/EGGB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标准

Q/EGGB BZ 207.0052018

 

 

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规范

 

 

 

2018 - 12 - 31发布

2018 - 12 - 31实施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操作要求........................................................................ 1

4 硬件安全操作........................................................................ 1

5 软件安全操作........................................................................ 2

6 监督与考核.......................................................................... 2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古、白凌绮、苏娟。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人员计算机一般操作要求、硬件安全操作及软件安全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EGGB TG 304.005-2018 考评管理办法

Q/EGGB TG 304.007-2018 责任追究制

3 一般操作要求

3.1 单位计算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不得串用。工作人员操作计算机前应熟悉操作程序,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闭主机和其他设备,切断电源,杜绝违章操作。

3.2 为保证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必须为计算机设置密码,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如名字、生日,重复数字、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3.3 工作人员计算机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4 工作人员严禁在计算机内随意操作自己不懂的命令,对操作中出现的自己不熟悉的语句,要彻底弄清其意思后,再进行下面操作,以免造成信息丢失。

3.5 工作人员不得在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导入计算机病毒及其有害数据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露招投标秘密文件、涉案信息,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

3.6 单位及个人重要文档、资料和数据保存时,工作人员必须将资料储存在除操作系统外的其它磁盘空间,严禁将重要文件存放于桌面或C盘下。

3.7 工作人员必须定岗定则,严格按照使用管理权限操作,使用权限与密码结合,不准一码多人公用。

4 硬件安全操作

4.1 工作人员对各种网络硬件设备的使用需按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进行。硬件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设备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硬件设备安全的物品。

4.2 工作人员不应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不应随意进行硬件复位操作。

4.3 工作人员计算机不准与大功率电器共用电源。

4.4 计算机系统要安装防病毒软件,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杀毒,如发现计算机有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上报信息科,不得使用来路不明或未经杀毒的盘片。

4.5 工作人员严禁违规违法操作计算机,要防止网上犯罪活动,以及黑客攻击和病毒传染,凡违规违法操作计算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影响,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工作人员离职时必须由网络管理员确认其计算机硬件设备完好、移动存储设备归还、信息系统管理帐户密码和资料未破坏、个人帐户密码清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 软件安全操作

5.1 工作时间内严禁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使用完毕必须退出软件系统,严禁未授权人员操作软件。

5.2 严禁工作人员对软件和计算机数据擅自进行修改。

5.3 计算机系统必须采取避雷安全措施,遇有雷电时如不使用计算机要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

5.4 接入计算机系统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10%。并配备UPS(不间断电源),服务器断电状态下,UPS供电不少于4小时。

5.5 认真做好计算机软件的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保密要求和规范。

6 监督与考核

6.1 工作人员应按照计算机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信息科执行监督检查工作。

6.2 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考核应符合Q/EGGB TG 304.005-2018的要求,按照Q/EGGB TG 301.007-2018进行责任追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暂无附件
 
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