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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需求说明书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19/6/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该公告信息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自动推送至本网站,联系电话:400-0471-010】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项目。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分为(6)包。总预算金额为:920万元;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1

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3600000

10万元/次

2

社会救助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1600000

20万元/次

3

社区服务一

1

详见招标文件

2300000

5万元/次

4

社区服务二

1

详见招标文件

1200000

3万元/次

5

公共服务评估督导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350000

6

公共服务财务审计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150000

(二) 批准文件编号:鄂财购准字(电子)[2019]00175号;

(三)采购文件编号:ZCSZ2019FGK436;

)服务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主要商务条款

具体要求

服务时间

1、第一、二、三、四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2、第五、六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后付款70%,中期评估合格后付款30%。

2.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为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优化民政职能,改进公共服务,围绕民政重点任务,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我局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服务的重点围绕社区,开展社区老人居家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并针对购买的服务开展中后期项目评估督导、财务审计服务。

2.项目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全市范围内

3.服务需求一览表:

包号

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及标准

数量

单位

1

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

详见附表1

36

2

社会救助服务

详见附表2

8

3

社区服务一

详见附表3

46

4

社区服务二

详见附表4

40

5

公共服务评估督导服务

详见附表5

1

6

公共服务财务审计服务

详见附表6

1

4. 入围数量要求:

1、第一包:共36家

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36家时,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大于36家时,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前36名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

2、第二包:共8家

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8家时,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大于8家时,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前8名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

3、第三包:共46家

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46家时,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大于46家时,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前46名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

4、第四包:共40家

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40家时,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当通过初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大于40家时,经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序前40名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

第一包:附表1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项目: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

要求性质

编号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

*

1

服务人群为社区65岁以上的失独、空巢、独居、留守、困难、低保老人、建档立卡的精准贫困老人;

*

2

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便民、健康护理、精神慰藉、法律咨询及社会组织章程约定范围内的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

*

3

每个项目受益对象不少于250人;

*

4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方案概述、需求调研分析、项目目标、项目进度安排、项目方案专业性逻辑性、项目方案回应系统性、项目可持续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档案管理、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等。

 

5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相关业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表彰奖励、响应民政局各项日常活动、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等资料。

*

6

符合以上服务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与项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具体项目合同金额,但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

注:“参数性质”标“*”表示此要求为主要服务指标。

第二包:附表2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项目:社会救助服务。

要求性质

编号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

*

1

服务人群为大病患者、残疾人、孤残青少年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等特殊群体;

*

2

服务内容包括大病救助、残疾人救助、困境儿童救助、孤残儿童救助、青少年儿童专项医疗救助、困难群体救助服务及社会组织章程约定范围内的其他社会救助服务;

*

3

每个受益对象的受益金额不超过5000元,不支持直接资金资助;

*

4

社会组织按购买项目资金的50%自行匹配资金(如项目资金总额为30万元,采购方匹配20万元项目资金,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自行匹配10万元项目资金),匹配资金用于同一个项目并实行统一项目资金管理。

*

5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方案概述、需求调研分析、项目目标、项目进度安排、项目方案专业性逻辑性、项目方案回应系统性、项目可持续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档案管理、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等

 

6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相关业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表彰奖励、响应民政局各项日常活动、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等资料。

*

7

符合以上服务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与项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具体项目合同金额,但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

注:“参数性质”标“*”表示此要求为主要服务内容指标

第三包:附表3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项目:社区服务一。

要求性质

编号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

*

1

在城乡社区开展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流动人口、残疾人、特困人群、特殊人群的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心理疏导、家庭治疗、危机介入、社会保护、生计发展、文化服务建设等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心理援助、青少年儿童教育5:00驿站,社区文化生活服务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建设;为社区居民解决城乡社区突出的社会问题,强化社区居民个人及家庭社会功能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增强社区发展能力;社会组织章程约定范围内的其他社区服务内容;

*

2

每个项目受益对象不少于200人;

*

3

社区文化活动每场不超过3000元

*

4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方案概述、需求调研分析、项目目标、项目进度安排、项目方案专业性逻辑性、项目方案回应系统性、项目可持续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档案管理、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等。

 

5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相关业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表彰奖励、响应民政局各项日常活动、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等资料。

*

6

符合以上服务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与项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具体项目合同金额,但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

注:“参数性质”标“*”表示此要求为主要服务内容指标。

第四包:附表4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项目:社区服务二。

要求性质

编号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

*

1

在城乡社区开展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流动人口、残疾人、特困人群、特殊人群的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心理疏导、家庭治疗、危机介入、社会保护、生计发展、文化服务建设等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心理援助、青少年儿童教育5:00驿站,社区文化生活服务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建设;解决城乡社区突出社会问题,强化社区居民个人及家庭社会功能,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增强社区发展能力;社会组织章程约定范围内的其他社区服务;

*

2

每个项目受益对象不少于120人;

*

3

社区文化活动每场不超过3000元;

*

4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方案概述、需求调研分析、项目目标、项目进度安排、项目方案专业性逻辑性、项目方案回应系统性、项目可持续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档案管理、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等。

 

5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相关业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表彰奖励、响应民政局各项日常活动、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等资料。

*

6

符合以上服务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与项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具体项目合同金额,但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

注:“参数性质”标“*”表示此要求为主要服务内容指标

第五包:附表5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项目:公共服务评估督导服务。

要求性质

编号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

*

1

制定监管评估方案。根据2018年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制定监管评估工作方案。

*

2

制订评估指引。制订《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18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评估规范指引》。包括:项目运行各阶段评估内容、评估重点、评估流程、评估指标(含评分标准)、评估细则等。

*

3

开展项目日常监测。对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18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日常监测。采取有效措施,从服务设计、现场组织、服务效果、档案管理、团队管理等环节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每月针对每个旗区项目包开展不少于1次监测指导、撰写各承接机构监测简报;按月收集各被评组织的服务计划、小结,汇总、分析、抽查各中标人的有关报表、报告及服务对象反馈情况,每月编制一份项目运行简报,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及时反馈并提供改进建议;对各承接机构的人员变更、项目内容变更、经费支出变更等变更事项进行监管,接收各承接机构提交的各类变更申请,进行预审,向购买方、落地方提交意见。

*

4

实施阶段性项目评估。项目实施期间,中期和结项分别进行一次专业评估。评估重点是项目实施的效力、效益与效应,并给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每次阶段性评估须在评估节点前后一个月内完成,每次评估须提交总报告和每个中标机构的评估分报告。

*

5

每个项目需要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述、需求调研分析、项目目标、成功指标、实施计划、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等。

*

6

交流展示平台建设。制定宣传推广计划,梳理项目成果,编制宣传材料,利用多种新媒体手段宣传公益服务项目和优秀公益人。

注:“参数性质”标“*”表示此要求为主要服务内容指标。

第六包:附表6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项目:公共服务财务审计服务。

要求性质

编号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

*

1

对第一、二、三、四入围投标人和第五包中标人在项目实施中进行财务管理、账务资料归档等督导服务。

*

2

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中期审计报告。

*

3

项目结项后对所有承接主体进行项目资金收支审计,向购买方提交审计报告(每家一份),同时形成总体报告一份。

注:“参数性质”标“*”表示此要求为主要服务内容指标

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18647791881。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第一、二、三、四包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是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需要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

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的社会团体,要求上一年度检查合格;2017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上一年度检查合格。

2、财务状况报告,需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提供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起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以提供有效的纳税凭证为准,无纳税凭证可提供纳税零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服务涉及的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必须相符;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涉及的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相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第五包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是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需要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

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的社会团体,要求上一年度检查合格;2017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上一年度检查合格。

2、财务状况报告,需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提供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起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以提供有效的纳税凭证为准,无纳税凭证可提供纳税零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投标人提供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起任意一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服务涉及的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必须相符;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涉及的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必须相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第六包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审查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四、公示期

201906月04-201906月10日。

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如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18647791881。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1906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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