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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信息时间: 2018-02-26 14:3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法242018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66号)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以主动、高效、规范、廉洁为目标,以“巩固、完善、创新、提高”为引领,全面推进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管理一体化、监督多元化建设,为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公管办自2018年开始,以市公管办主任为组长的市公管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再一次明确了康宁副主任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继续落实了工作人员,保障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打造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办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内设组织机构、交易动态、党务信息公开、交易信息统计、财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成绩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媒体视角等12个栏目,栏目内容完整,更新及时,同时将社会监督评议类栏目分为投诉咨询与领导信箱俩个栏目直接放置首页以便更好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我们将公共资源交易的关键环节向社会最大限度的予以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

(一)公开交易信息。将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条件、范围、资质、交易结果等信息在国家和自治区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同时在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和公示。市公管办被评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使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均点击量近万次,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网站”。

(二)建立投标企业主体信息库。我们将前来投标的企业免费发展为主体,通过对主体的电子化管理,简化工作流程,强化市场竞争。目前,已录主体11815家。

(三)公开项目信息。我办对同一项目承担相同施工(服务)任务的不同企业和不同标段,按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资金,资金支付等情况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核准付款。

(四)针对控制价虚高或偏低的问题,我办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审核,今年以来,审核建设工程项目24项,复审招标控制价83155.7664万元,复审后核减3109.4732万元,核增985.3374万元。

(五)公开煤炭资源信息。针对过去煤炭等矿产资源信息不对称,交易存在偷税漏税等问题,我办建立了矿产资源信息系统,记录和公示煤炭资源交易过程和变更信息,实现煤炭资源信息查询和统计服务功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面、有效的矿产资源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到目前为止,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其中,工作动态类85条,人事类1条,党务信息24条,财务信息10条,年度报告1条,媒体视角1条。

(二)公开形式

在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的“政府公开”公开本单位信息。

四、加强制度建设公开,构筑惩戒防线

一是我办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地区实际的交易制度,对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办法、规定进行清理,形成制度建设“废、改、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不断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办法,充分考虑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各方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服务为名、阳光高效”的原则,修订或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流程,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将工作流程及一次性告知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开,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围标、串标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有效打击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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