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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报告


【信息时间: 2015-03-30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考核评价2014年度旗区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4]67号),我办认真自查,现将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细化工作标准,打造制度公开的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我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交易规程。一是修订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对监管方式、交易范围、交易程序、评标方法、标的限额等进行了完善和更加明确的规定。二是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我办又重新制定、修订了47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册。修改并完善各类项目评标细则。如根据我建筑工程各行业特点,相继编制和完善了我市水利、交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招投标标准版本和相应的评审办法。再如,医疗器械采购专业性强,价格差异大,我平台在原有的评标办法上进行了细化和修改,有效提高了医疗采购的水平和效率。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交易程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府发〔201427号)文件规定,取消了市国土局旗级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审查。交易程序发生变化后,我中心重新梳理了出让人所需提供资料,包括按照统一格式编写的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的申请、权属证明材料、宗地情况汇总表等,进一步确保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一步规范标前工作。今年我办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受理工作进行了2次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和修改的内容,对未经政府同意、未批复初步设计、缺少两证一书、未经财政、审计审核通过的项目一律拒绝进入招投标程序。增加了现场勘查环节,对受理存在疑问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如发现未招先建项目一律不予补办招投标手续。以上制度、流程方面事项已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创新举措,打造信息公开的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的目的一方面在于较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性;另一方面在于方便办事群众,让信息跑腿代替群众跑腿。在过去一网五库十系统的基础上,我办又进行了一些信息化工作创新。

一是进一步加大科技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和网络建设方面,通过网络改造和软件系统优化,我办将开标区域和评标区域网络改为政务专网,中心机房开评标系统转移至新的服务器并部署到政务专网。在推进交易电子化方面,政府采购于今年年初开发建设评标辅助系统、自动报价系统、变声询标系统。建设工程网上清标工作也在符合自治区数据标准的基础上,与各造价软件公司积极商讨,共同推进中,预计于明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结算于今年3月份实现了网络化审核,通过上传的进度表对项目进度实时监督,极大地提高了结算审核效率,方便了办事人员。2013年和2014年受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包括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交易过程、合同及工程进度、付款计划、项目变更等信息整理并归档,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项目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各项目全程动态监管、预警纠错、统计分析等功能。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完成了与市煤炭局业务管理系统联网工作,实现了煤矿信息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全办推广了办公自动化软件,实现无纸化办公,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近期,将进行市旗区一体化建设招标,逐步构建市旗两级联动平台,形成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支付、监督在网上实施的一体化运行格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在原有的交易信息公开基础上,今年我们对同一项目承担相同施工(服务)任务的不同企业和不同标段,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资金,资金到位、资金拨付等情况及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年初,按照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对信息公告的要求,我们将政府采购信息同时发布至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并将所有废标、流标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新增政府采购投标指南,明确招标文件的正确编制及递交方式,体系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公开咨询指导电话,方便投标人更好地参与竞争。

三、严格管理,打造公众监督的平台

完成了行政确立清单统计梳理工作。今年10月初,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我办进行了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90项,其中行政处罚8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待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将向社会予以公开。2014年共受理质疑投诉案件21件,均已圆满处理,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行为。严把专家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专家的评标行为,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我办建立了评标专家现场考核系统。在每个项目评审结束时,由监督人员于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对专家出勤情况、遵章守纪、评审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价,计入年终考核。对专家档案进行整理规范,共清理出库268人,补齐专家档案227份。目前,我市共有专家2480人。2014年共随机抽取专家646次,其中异地抽取40次,164人。完善诚信会员库。今年在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系统上新增单独录入项目经理业绩模块,截止201411月底,网上申请入会企业3962家,经审核,目前正式录入会员2314家。四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定出台了我办《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制作了《档案资料移交情况表》。同时,我办积极响应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智慧城市)项目推进工作,拟将档案系统全部部署至大数据中心工作。强化内部监管。在干部管理方面,坚持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同时加强干部日常考核,让干部身边有杆秤、有把尺,随时受到监督。通过开展廉政风险化解排查工作,我办有432项廉政风险点,对这些可能出现的廉政隐患制定了相应措施,确保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不出问题。在人事提拔任用方面,围绕市委提出的干部选用五看要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我办《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推选了5名副科级干部。在三重一大方面,我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订出台了《市公管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对超标公务用车进行了腾退清缴,办公务用房减少了600,下降了40%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加强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网站首页新增保证金退款查询等栏目,方便群众查询。2014年网站共发布信息5844条,访问总量达到321万余次,日平均访问量近万次。二是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将公共资源工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交易数据、理论研究等信息编入《公共资源交易动态》,每月1期,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处报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年被采用12条,计60分;在鄂尔多斯日报、电台和交易动态上刊播各类新闻稿17篇。参加了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电视《问政》节目首次直播节目,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实打实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象。

全年市交易平台共组织各类交易活动961次,进场交易总额151.25亿元,累计节约和增值资金4.45亿元。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343次,进场交易总投资额89.73亿元,中标总金额86.67亿元,节约资金3.06亿元,节约率3.41%。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487次,预算总额9.59亿元,中标总额8.7亿元,节约资金0.89亿元,节约率9.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120次,挂牌成交392宗土地,成交总面积2.76万亩,成交总价50.86亿元,增值资金0.5亿元。矿业权交易活动8次,挂牌成交12宗标的,成交总价252.78万元。产权交易活动3次,成交总价82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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