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关于终止伊自然挂告字(2023)20号用地公告中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标准地及南部拓展区A-01-03-01地块的说明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于2023年9月19日发布的伊自然挂告字(2023)20号用地公告3宗土地,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其中宗地编号为: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标准地及南部拓展区A-01-03-01地块由于我旗调整用地规划,将该宗土地的容积率由≥1.0调整为≥0.8。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局决定终止伊自然挂告字(2023)20号用地公告中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标准地及南部拓展区A-01-03-01地块。终止公告造成后果,均由我局自行承担,并负责最终解释。
特此说明。
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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