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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报告


【信息时间: 2013-03-28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2012年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我办认真研究部署,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依法获取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

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后,为进一步扩大交易信息的覆盖面,将市场运行机制引入交易平台,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氛围,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公管办主任任组长,公管办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监督引导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指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牵头,各科室、中心协调配合,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监督、有落实。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覆盖面,促进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办高度注重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载体作用,确保各类公共资源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的对外发布。

1.硬件平台建设通过大厅、开标区、休息室的电子大屏幕对外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如开标项目、开标场地、开标时间,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等开标信息实现了同步对外发布,保证交易信息及时公开。此外,在公告休息区设置了咨询机,投标人可以随时查找相关交易信息。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楼层引导标识,明确了各科室楼层位置,在每间办公室外设置了岗位信息牌,公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机关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建立了监控室,通过大屏幕,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可以对评标区评标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2.软件平台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国家和自治区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同时在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发布。同时,将交易结果在国家、自治区指定的媒介及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并将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认定的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曝光。截至目前,共发布信息1407条,其中政府采购类信息569条,建设工程类信息747条,土地交易类信息79条,产权交易类信息12条。为使旗区交易信息及时发布,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新添加了旗区交易信息发布板块和旗区交易中心网站链接。截至目前,旗区交易信息共发布交易信息286条,其中建设工程类信息174条,政府采购类信息105条,产权交易类信息7条。通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信息的统一发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发布分散,不均衡的问题,能够让交易各方及时、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截至目前网站点击量已达210万余次。

3.打造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投标企业、中介服务企业会员信息库,将前来报名的企业免费发展为会员。会员信息库的建立,对加强交易各方主体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网上交易奠定了基础。目前已录会员771家。此外,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箱、网站曝光台、领导信箱、网络咨询栏、建议栏,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对投诉事项有问必答、有答必查、有查必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

(三)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依法监管的原则,整理、编纂了《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文库》(以下简称《文库》),共印制了5000份。内容包括各类法律法规、制度、操作规范、操作流程、交易部门职责及机关工作制度共106项。其中收集国家级各类法律法规23项;自治区级各类法规办法4项;制定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制度24项,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范17项、交易业务操作流程5项、交易部门职能职责17项及机关工作制度16项。初步建立起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严密、监管措施有力、相对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交易规范运行。其中,将涉及业务操作、平台诚信库会员注册等公共资源6项交易业务操作流程图全部进行公示。并将《文库》发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旗区交易中心,《文库》电子文件全部上传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扩大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知晓率。

(四)加强公共资源集中交易

1.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整合分散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我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核心环节。经过近半年的准备,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会员库筹建、电子招投标系统设计开发、招标代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等工作基本完成,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类项目电子招投标条件基本具备。71日,工程建设类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始试运行。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网上上传招标文件、网上开标、网上唱标、电子辅助评标和投标保证金网络化管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了投标人名单保密、评委名单保密、评委所评项目事前保密的保密机制。并通过标书制作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置权限且易于评审专家辅助评标、自动清标,提高了评审效率。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极大地减少了人为介入,使权力运行网上留痕、运行公开、全程受控,有效地遏制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电子招投标实现了无纸化操作,也免去了各类办事人反复往返于招标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等地,减少了通信、交通、印刷、人力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实现了绿色交易

2.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运作按照云书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文件上的指示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鄂府发〔201285号)文件精神,我办迅速组织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座谈会,传达了文件精神,明确了工作方向。在机构设置方面,将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直属分支机构,伊旗和康巴什新区不单独设交易中心,其他旗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按“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于2012年之前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投入运行。在标的限额方面,伊旗、康巴什新区除政府采购外的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以及其他旗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和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市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在市旗(区)一体化运作方面,部署市旗(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网工作,统一使用管理软件、统一专家库,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一体化运作。同时,积极协调组织软件公司设计、开发相关软件,力求尽快实现“一体化”运作目标。

3.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成效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整合,逐步营造出公平、公正、开放的交易环境,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的交易程序,严格按照保密、守信、廉洁的交易规则,形成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效实现交易资源共享和交易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今年截至11月底,交易中心共组织交易493次,进场交易总投资预算价为202.4亿元,中标总金额为195.8亿元,累计节约资金6.6亿元,节约率为3.3%

二、存在问题

(一)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只有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成立时间较短,在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健全,在机关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在信息公开方面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市旗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运行还不成熟,全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覆盖面范围不够广。

(三)只实现了工程建设类项目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还未实现,整体推进速度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逐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和曝光台,实行信用评价制度。采集、发布投标企业、供货商、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各方主体和人员的廉洁从业信息和诚信信息,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一经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进入“黑名单”的,登入曝光台,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进入本地交易市场。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投诉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搭建之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各自行业的投诉,与交易活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企业,考虑到自身利益及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质疑和投诉有所顾忌,不便于明确质疑和投诉,造成投诉渠道不顺畅、投诉制度不健全。今后我办要对进入中心的交易活动,及时公开投诉程序、时效及投诉主体等事宜,做到有疑必答、有诉必查。通过受理投诉,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完善交易规则。

(三)实现全程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类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已开始试运行,其他各类交易项目也将逐渐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将进一步扩大网上招投标的覆盖范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体网上运行力度。同时,按照廉市长调研时“实现市旗(区)联网,整体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水平”的指示精神,拟实现市与旗(区)联网,将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向旗区延伸,构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盘棋”格局,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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