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采购防火祭祀桶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1,100,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 其他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的期限:详见谈判公告;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详见谈判公告;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采购信息、预览谈判文件。登录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获取谈判文件。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鄂尔多斯政府采购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0.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公告
投标地点:详见谈判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谈判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谈判公告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旗工贸大厦B座911室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 苏军
联系电话: 15894994485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详见供应商须知
账号: 详见供应商须知
采购单位名称:伊金霍洛旗森林草原消防大队
地址: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浩杰
联系电话:15047329997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分包情况 | 共1包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3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4 | 评标方式 |
网上评标
|
5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6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同谈判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谈判公告 |
7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8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 |
9 | 响应文件数量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 |
10 | 成交人确定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
11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2 | 联合体投标 | 合同包1(采购防火祭祀桶):否 |
13 |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 收取 |
14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 |
向
中标/成交供应商
收取
|
15 | 投标保证金 | 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供应商按照本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缴纳。 采购防火祭祀桶: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 | 电子招投标 |
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477-8581669。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7 |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应按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
1.1 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供应商须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czj.ordos.gov.cn/ZFCGPT/)供应商库填写相关信息后才可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在线办理ca证书手续(登录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查询。
登录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ordos.gov.cn/)页面,点击“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平台”输入登录“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完成点击右边“执行交易”进入网上投标页面,点击“应标”二级菜单“项目投标”从待投标列表中选择投标项目,进入投标页面选择右侧对应的,要投标的包号填写“联系人”、“联系人联系号码”等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
通过投标客户端获取所投项目谈判文件,并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同时,满足本谈判文件关于投标的其他要求后,方可完成投标。
1.2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供应商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
1.3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
2.特别提示:
2.1 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 。
三.说明
1.总则
本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采购项目,是以谈判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当事人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谈判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成交人”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合格的供应商
5.1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 现场踏勘
8.1谈判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8.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不构成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2.2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谈判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成交人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人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谈判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谈判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或模式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会议相关人员姓名;
(3)供应商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开标现场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供应商名称;
(4)开标结束,响应文件移交谈判小组。
1.2开标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1.3备注说明:
1.3.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供应商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 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 证书。
1.3.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可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 CA 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1.3.3供应商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将成交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4.成交通知书发放
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人可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七. 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对谈判文件质疑的,还需提供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截图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授权代表进行质疑,且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5供应商在提出质疑时,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质疑函范本要求提出和制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监督部门,并给以相应处罚。
2.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4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谈判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成交人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下载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办事表格下载—政府采购相关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填写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
5、变更合同
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交货安装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六、质量
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七、包装
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一)运输方式及线路:
(二)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一)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二)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三)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二)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响应文件售后承诺等)
十二、违约条款
(一)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二)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乙 方: (章)
采购方法人代表: (签字) 供应商法人代表: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参数需与响应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
名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
详见技术参数
合同包1(采购防火祭祀桶)
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伊金霍洛旗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货到验收后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自理 |
其他 |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招标技术要求 |
---|---|---|---|---|---|---|---|---|
1 | 其他安全生产设备 | 防火祭祀桶 | 个 | 20,000.00 | 55.00 | 1,100,000.00 | 详见附表一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石棉、耐火水泥、莫来石粉压制后缠绕而成,外喷耐火涂料,有耐高温、耐摔、防晒、防水等特性。桶高42公分,桶内直径29公分,桶厚1.5公分,上盖厚度2公分! |
|
说明 |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上表中以“★”的方式标明。 |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评审原则
1.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1.2具体评审事项由谈判小组负责,并按
谈判 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谈判小组
1.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3
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谈判;
(4)编写评审报告;
(5)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1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谈判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性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4)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采购防火祭祀桶)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6% |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谈判
(1)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谈判内容主要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其它需要谈判的事项。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谈判的情况,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生效。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最后报价逾时不交的(超过最后报价时限要求的)、最后报价未携带有效CA锁的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
待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毕后,工作人员统一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注:最后报价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最后报价现场对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进行明确,请各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对可能变动的报价进行准备、计算。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汇总、排序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对最后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候选人。价格相同的,按最终上传响应文件时间或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合同包1(采购防火祭祀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审查供应商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审查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2.投标产品未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审查“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
合同包1(采购防火祭祀桶)
投标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 按要求进行网上投标、进行保证金缴纳。(审查汇款凭证)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供应商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签署、盖章。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其他要求 |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一、封面
格式一:
2. 我方同意谈判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4.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 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谈判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总报价(元) |
---|
大写: |
小写: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
3.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
4.《首轮报价表》中所填写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反面 |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反面 |
---|
供应商名称 | 注册资金 | ||
注册地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账号 | |||
主营范围: | |||
企业资质: | |||
注:投标单位须在该表后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等。 |
格式九:
格式十:
格式十一:
格式十二:
格式十三:(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格式十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服务内容/工程量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
1 | ||||||||
2 | ||||||||
3 | ||||||||
… |
3.“投标标的”为工程的:如不涉及品牌、规格型号的,“制造商名称和产地”部分可不填写内容。
格式十八:
格式十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
---|---|---|---|---|---|---|
1 | ★ | 1.1 | ||||
1.2 | ||||||
…… | ||||||
2 | ★ | 2.1 | ||||
2.2 | ||||||
…… | ||||||
…… |
说明:
格式二十: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学历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1 | ||||||
2 | ||||||
3 | ||||||
…… |
按谈判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格式二十一:
格式二十二:
序号 | 使用单位 | 业绩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
1 | ||||
2 | ||||
3 | ||||
4 | ||||
… |
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