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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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纳入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
购工作;
(三)承担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预约开标评标场地、
组织开标评标、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工作;
(四)负责鄂尔多斯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日常运营和监
督管理,包括对供应商的征集、清退、商品的上、下架审核等工作;
(五)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六)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
(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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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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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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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及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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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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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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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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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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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认真复核委托代理协议内容,按照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认真履行各自义务,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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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制定适用的采购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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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准确按照项目备案书或核准书和已确认的采购需求,使用相应模板和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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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项目备案书或核准书和已确认的采购需求,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使用相应模板和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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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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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指定媒体同步发布信息公告或信息公告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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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采购信息同步同内容发布至指定媒体,在发布后认真查看信息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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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疑回复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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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委托协议内容进行质疑答复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答复内容不真实或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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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委托协议要求,明确质疑答复主体。采购人答复内容,应告知其质疑答复时间及格式要求,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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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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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能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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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性告知书中未能体现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未能明确办理程序和需提供的必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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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性告知书中填写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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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能执行限时办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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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购需求等内容齐全后未能完成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或同步发布信息公告;结果确定后未能及时进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或未发放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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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明确的时限要求与政府采购中心承诺时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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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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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采购项目进行“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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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采购人或者个人利益,在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中将目标企业特有要求作为采购需求或评审因素,使其在采购活动中处于有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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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与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合理设置资格条件、确定采购需求、科学设置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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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投标人提供特殊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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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进行投标指导或提供招标文件以外的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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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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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害关系的未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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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购活动中出现采购人或投标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未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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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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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评审过程非法干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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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投标人或特定指示,在评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意见或引导性言论,对评委提供不真实信息或歪曲事实等违反评审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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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执行,发现问题或出现不按操作程序的现象进行提醒、制止、记录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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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吃拿卡要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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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完成特定要求,接受采购人或投标人的宴请、礼品、考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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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与交易中心规定去执行,如有发现会及时上报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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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
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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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提供重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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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过多需提供的材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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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现已按照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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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做好岗位转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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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人员请假或在不在岗的情况下,导致项目无法推动,无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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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A、B岗制度,保证在工作人员请假或在不在岗的情况下,项目顺利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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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受理项目不能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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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次提出办理要求,具体事项办理时心不在焉、玩手机、与其他工作人员聊无关工作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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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交易中心工作纪律,中心负责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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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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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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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民族团结一家亲、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网络舆情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领域关键工作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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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民族团结一家亲、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网络舆情、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领域及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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