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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报送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的函


【信息时间: 2023/5/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杭锦旗锡尼镇乡村振兴牧光互补奶牛繁育肉牛养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A1506011506004348001)开评标活动于20234259:30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电子清标,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发现,由于代理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选错招标文件模板,故无法实现电子清标。本项目与呼和浩特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在主、副场专家全部到齐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本项目不再进行评标,未进入评标环节并解散评标委员会,导致本项目招标失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2022年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过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日常评价办法》关于对中介机构行为规范诚信评价表26条“因工作失误导致项目交易失败的,出现开评标数据错误或程序错误、评标结果统计错误等重大失误,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应扣除相应积分40分。根据此条例,我中心建议扣除中介机构40分,进入相应行为规范期,请贵局将处理结果函告我中心。

特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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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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