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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评审专家有关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22/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苏布尔嘎中心卫生院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招标编号:Q1506011506003864001)开评标活动于2022年97日9:30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2022年9月7日中午12点开始评标,当晚8点结束,评标委员会主任刘守斌在未点击“评标结束”的情况下离开评标封闭区域。9月8日上午11点10—11点30在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下重新进入评标区,完善了评标报告个人补充说明并点击“评标结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7〕75号)第十七条第六款: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评标、评审工作纪律”;第十七条第十三款:“不得有其他影响评标、评审秩序的行为”;第二十八条: “专家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自治区有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情节暂停其半年或一年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权利,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清退出专家库,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过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日常评价办法》第五条第六款: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遵守评标、评审工作纪律”;第六条第五款:专家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不得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之规定相关规定,介于该评审专家态度良好,且未对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经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现对刘守斌的不良行为给予暂停抽取3个月,进入行为规范期,系统自动屏蔽抽取资格相应处罚并通报。

希望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有关评审专家情况的通报.doc
823鄂住建函〔2022〕349号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标专家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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