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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时间: 2019-10-15 16: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鄂尔多斯市公管办职能

鄂尔多斯市公管办承担市公管委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市公管委决策事项;承担组织制定有关交易规划和管理制度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工作;对下设的五个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相关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对旗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行全程监管。

(二)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职能

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承担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双方交易行为职责;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相关工作;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业务咨询服务;协调建设工程进场交易各方关系,为驻场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文档管理、信息发布和相关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三)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能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承担市直实施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代理市直机关集中采购项目以外的采购项目;依法开展采购项目招投标及相关工作;承担采购项目招投标文档管理、信息发布和相关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四)鄂尔多斯市土地产权交易中心职能

鄂尔多斯市土地产权交易中心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全市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固定资产交易工作;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与产权的交易工作;承担市直国有企业产权与股权的交易、鉴证工作;承担土地和产权交易项目文档管理、信息发布和相关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五)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中心职能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中心承担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电子台账工作;承担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及其变更量、工程进度报告工作;承担根据相关数据资料计算应付各项目、各施工(服务)企业工程款额,并告知市建筑务工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审核有无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向市国库支付管理局、项目单位、项目施工(服务)单位发出“限时付款通知”;将拟付工程款额在网上公示。

(六)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职能

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承担依法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出让、转让等相关交易工作;承担建设、管理和维护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工作,并在信息平台上公开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和交易、变更信息;承担矿产资源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1年8月,我市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到统一的交易平台,实行“一委(市公管委)、一办(市公管办)、一中心(市交易中心)”的管理模式。市公管委主任是市人民政府市长、副主任是纪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机构;市公管委下设市公管办,是监督机构;市公管办下设交易中心,是操作机构。2013年6月,根据市编委部署,撤销交易中心,公管办下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中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中心、矿产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具体交易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综合收入

综合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预算

1270.52

1270.52

1270.52

1270.52

2018年决算

4481.40

4481.40

1310.77

2014.96

 

较预算数相比,综合收入增加3210.88万元、综合支出增加3210.8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4.44万元。原因为土地交易服务费转收入交易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开展工资、社保等待遇的提高,政府采购业务中专家评审费随业务量大幅度增长等。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481.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45.0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5.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97万元;支出总计4,481.4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66.4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90.72万元,增长200.60%;支出总计增加2,990.72万元,增加200.60%。主要原因:一是土地交易服务费转收入;二是交易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开展;三是工资、社保等待遇的提高四是政府采购业务中专家评审费随业务量大幅度增长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34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0.77万元,占30.2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034.26万元,占69.8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1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62万元,占55.60%;项目支出895.34万元,占44.4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1.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0.97万元;支出总计1,351.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1.0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6.33万元,下降7.30%;支出减少106.33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38万元,占50.70%;项目支出269.32万元,占20.9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7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4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等待遇的提高;公用经费36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费、水费、租赁费、维修费等,较上年增加2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支付网络租赁费17年网络租赁费,按照合同16年支付到10月份18年支付余下2个月,二是招投标业务量增大所用电费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2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3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各旗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随之增加的公务用车燃油及相关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占88.70%;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11.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费用,车均运维费0.59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比2017年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调研考察团2批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调研考察团2批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65万元,比2017年增加23.84万元,增长7.10%。主要原因是:一是支付网络租赁费17年网络租赁费,按照合同16年支付到10月份18年支付余下2个月,二是招投标业务量增大所用电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88万元,比2017年增加745.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办被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为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根据标准化试点工作需要,采购了电子交易平台软硬件建设标准化项目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27万元,比2017年增加597.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采购标准化试点创建及形象设计专业咨询服务,交易场所室外设施及环境标准化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7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市本级远程异地评标电子监管系统(软件开发服务),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市本级远程异地评标电子监管系统(硬件服务),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海馨      联系电话:0477-83986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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