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1年04月0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官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监理标段的变更公告,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官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请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官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澄清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总监业绩(4分):近年(2018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须提供业主或第三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总监业绩(4分):近年(2018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项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须提供业主或第三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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