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投标供应商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 描件);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①必须在投标供应商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由主管部门盖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②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调级: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将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公告或通知等附在投标文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