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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项目受理须知


【信息时间: 2017/2/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转让方提供资料清单

资 料 名 称

要 求

*

转让方企业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证书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经上一年度年检

*

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转让方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对实物资料转让及转让方案进行审议形成的书面决议

*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同意处置国有资产的批复及对转让方案及转让价格的批复意见

*

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

《法律意见书》

可根据标的权属关系复杂程度要求出具

*

《实物资产转让委托合同》

中介机构代理项目提供

*

车辆购置发票

根据车辆来历情况,提供资料

《调解书》

《裁定书》

《判决书》

《仲裁裁决书》

公证书

调拨证明

批准文件

*

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20011月以前没有)

*

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

*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证

*

车辆前后牌照

*

车辆保险单据、保险证

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企业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为选择提供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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