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认购保证金金额:是
2、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9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 现金 √电汇 √ 转账 □ 其他
4、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转让的风险和瑕疵)。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过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处置方法:竞买不成交者保证金开完拍卖会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竞买成交者的参拍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 。
6、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达拉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达拉特旗支行
账户:15001687636052512142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þ是 □否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10000元/辆的过户保证金,车辆竞买成交者的参拍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缴齐差额,待全部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买受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否则车辆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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