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民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民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件扫描件)。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2)(1) 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响应文件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2)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拟派本项目人员仅限一人一岗,不得身兼数职;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3)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