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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项目受理及工作流程


【信息时间: 2017/4/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请各采购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受理流程如下:

    一、携带《政府采购计划表》及经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到我中心综合业务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

    二、办理完毕后,携带上述材料及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招标(采购)文件审核意见书、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说明、资金落实证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方式(单一来源项目)到政府采购(联系人马建鹏,联系电话0477-8169168)受理项目。

    三、采购单位需在项目开标时间前半天携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备案申请表》(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及招标人(采购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我办法规监察8楼)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下载地址: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dsq/-办事指南-办事表格下载-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

    四、招标人(采购人)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到我办8评标区参加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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