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现委托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名称)提出信息发布申请,将我方拥有处置权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体育中心12间商铺租赁权 进行公开招租,按本公告内容由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站,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标的招租后,我方与受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配合受租方办理相关事宜;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租赁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标的已招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中心、意向受让方和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招租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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