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金缴纳:
(1)竞买人应在报名参加竞拍时交纳拍卖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至拍卖方指定的账户,每位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26000元。
(2)对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2、交纳截止时间: 2019年 5月21日 17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转账
4、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转让的风险和瑕疵)。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
(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未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
账 号:155651743244
行 号: 104205015877
6、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10000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内蒙古维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户 名:内蒙古维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环路支行
账 号:150501100899000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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