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档案整理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优化档案质量。近期,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鄂公资发〔2025〕22号)要求,我中心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归档工作。
此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照“真实、全面、准确”的原则,认真、仔细地做好自中心成立以来的文档资料整理、入档、电子化扫描存盘等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目录编制和装订,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有序。
今后,我中心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查和盘点,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助推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