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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劳务费管理规定


【信息时间: 2018/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规范我区各项开评标中,对评审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加强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管理,结合我区招标工作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各项开评标活动中评审专家劳务费的发放,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采购人)统一发放。

2.专家需从鄂尔多斯银行任意网点开立账户(除鄂尔多斯银行东胜支行),已有此行卡的(比如交通补助卡)无需再重新开立。

3.专家需提供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该账号的开户行地址。

4.将上述所需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交到招标人(采购人)。

二、评审专家费的发放标准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其他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公资管发【2017】16号)文件中,有关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

三、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流程

1.建设工程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项目评标结束后,直接向评标专家支付专家劳务费。

2.政府采购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结束时填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服务费领取表》,标明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时间、评审费用等,最后由评审专家、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专家劳务费应通过转账的方式发放,因财政付款账户为“鄂尔多斯银行东胜支行”,现要求各评审专家开户应除“鄂尔多斯银行东胜支行”外,其他的鄂尔多斯银行任意网点开户。

本规定从2018年1月2日起执行。

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其他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公资管发【2017】16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日

  
附件:
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其他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