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清理政府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推进政府债务清算,计划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涉及土地合作开发的企业分批次进行阶段性对账清算,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发项目债务清算。
一、政府债务清算内容
政府债务清算包括:政企合作开发项目清算、政府隐性债务清算、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算、限额内债务清算、应收债权清算、应收账款凭证(合同)清算、财政结算凭证清算等相关政府债权债务清算。
二、本次征集服务机构范围
会计事务服务机构、资产综合评估服务机构、工程造价评估服务机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三、供应商服务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截至2020年6月17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
4.具有在东胜区范围内的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入驻提交材料
申请参与东胜区政府债务清算的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格式电子文件,本征集公告后附相应格式)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供应商应当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5.供应商应当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提供过债务清算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涉密资料不需提供)。
注:参与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格式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五、审核结果公开
供应商审核情况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各参与征集单位。
六、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6 月 17 日18: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过时不予办理),将以上要求的入驻所需电子资料PDF格式和供应商基本信息表Excel格式(见附件)通过邮箱发送至dsqzwzx1519@126.com。
本次征集工作不予现场办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
联系电话:0477-8342401
技术支持电话:0477-8581669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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