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分中心集体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共八章六十五条,其包括: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基础管理与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资产报告与监督管理。此办法出台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了制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通过本次学习,分中心全体干部切实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梳理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方法,对下一步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边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