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对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以下内容的澄清变更: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业绩要求为近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200 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现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业绩要求取消。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鸿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