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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车辆转让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3/5/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关于蒙K24R14号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WCA3199AC002037)公开拍卖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

K24R14号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

(车辆识别代号:LGWCA3199AC002037)公开拍卖

项目编号

CQEH2023PM0017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拍卖

标的所在地区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公告期

7个工作日(2023年05月11日2023年05月19日)

起拍价

(元)

2424元

加价幅度

(元/次)

200元/次

保证金(元)

1000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1日起至2023年05月19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起止日期

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9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鄂托克旗分中心(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etkq/)

网上竞价时间

起拍价详见后附明细表;2023年05月22日上午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是否设置保留价

优先权设置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实物资产转让申请将K24R14号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WCA3199AC002037)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旗分中心发布拍卖信息,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的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二、转让标的简况

的名称

K24R14号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WCA3199AC002037)公开拍卖

否涉讼

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起拍价

保证金

元)

K24R14号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WCA3199AC002037)公开拍卖

0.2424

0.1

有无租赁

资产无租赁  

□ 资产有租赁,租赁期限为:                          

是否约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是  □ 否

承租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否

是否设为担保物

资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 资产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转让

瑕疵说明

 见评估报告

其它事项

说明

1、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标的拍卖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斯琴        联系方式: 18247781225

 

评估机构

 鄂尔多斯市中证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鄂中证鉴定评估[2023]第0003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3月30日

核准(备案)机构

鄂托克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号

2023-01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总评估值(元)

2424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包龙山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授权委托

受托人

 斯琴

联系电话

18247781225

授权范围

及期限

递送与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受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 签署与转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 代为支付交易服务费等              

委托期限:20230510日至本次拍卖事宜结束

内部决策

 

部分政府存量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批准单位名称

鄂托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鄂国资函【2023】42号

主要内容

部分政府存量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

公告期

7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

 A.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旗分中心交易网  B.《中国商网  ☑ C.《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D.《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   E.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F.其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起拍价(元)

242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具体要求:                                      

预展时间

2023年05月11日2023年05月19日17:00时止

 

预展地点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网上竞价时间

K24R14号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WCA3199AC002037)公开拍卖,起拍价2424元;2023年05月22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3600秒钟。

报名时间

2023年05月11日-2023年05月19日下午1700分止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如果竞买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CA在线办理(CA新办)”,并完善基本信息。(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本次发布拍卖K24R14号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WCA3199AC002037)采用网上竞价处置,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2023年05月22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为3600秒。(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买人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拍卖规则

本次拍卖为延时竞价时间。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延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加价幅度网络拍卖自动生成。

竞买人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拍卖会后2日内必须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本项目转让要求按照《拍卖实施方案》其他详情见本公告附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方是否满足车辆所在地相关政府及车辆管理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3、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方承担包括支付拍卖方在竞买协议中约定的参加拍卖所产生的服务费4、竞买人需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协议》,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一次性支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指定账户。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交纳认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

2、交纳时间2023年05月11日起至2023年05月19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 现金   ☑电汇    ☑转账     □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旗分中心      

账号:7904501220000000005609

开户行:内蒙古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里格街支行

行号:4022 0558 1249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旗分中心财务室电话:0477-6212557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买卖协议》的。

6、处置方法: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购买款;未成交者(或竞买不成交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             

拍卖机构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主持人:王峰  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1800193

联系电话:13947770115  0477-8339934  

 

  
附件:
发布申请.pdf
网上竞价操作程序.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授权委托书3.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