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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信息时间: 2018/12/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鄂托克旗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自治区、市纪委《通知》精神,鄂托克旗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牧区资源、侵吞集体财产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插手基层社会管理,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三)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垄断经营,强行收取场地费、卫生费、租金;

(四)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盘踞在集贸集市、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问题;

(五)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六)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垄断扶贫资源、侵蚀扶贫资产、损害贫困户利益、恐吓威胁群众等问题;

(七)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八)苏木镇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以上涉黑涉恶问题置之不理、工作不力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地址:鄂托克旗纪委监委信访室(旗委大楼114室)

(二)举报邮箱:etkjwxfjb@163.com;

(三)举报电话:0477-12388,0477-6214373;

(四)举报网址:http://www.etkjw.gov.cn/bgt/jb/

(五)微信举报:鄂托克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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