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实施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机场10KV专用供电线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实施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机场10KV专用供电线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③或②+③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③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响应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二级建造师的按照地方住建部门最新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
(2)、以上所有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为准,退休人员无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联系方式:13474873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嘉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凤凰城A座11楼10号
联系方式:15561121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556112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