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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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814174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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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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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HJ2022PM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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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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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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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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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旗锡尼镇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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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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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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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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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814174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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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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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5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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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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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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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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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2日15: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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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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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6月02日15: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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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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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h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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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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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8141741元/年。
2022年06月06日上午9:00时,限时竞价时间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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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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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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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
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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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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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现委托 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提出信息发布申请,将我方拥有处置权的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8141741元/年,进行公开招租,按本公告内容由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在其网站发布,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公告信息。本招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经营权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拍卖交易市场等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标的招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租赁经营权事项书面通知了现经营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意向受让方和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招租方: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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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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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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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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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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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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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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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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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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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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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33.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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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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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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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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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72.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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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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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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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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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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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旗锡尼镇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经二路东、一环路北、经三路西、纬六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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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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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土地为划拨土地,土地出让金承担情况:无
□ 转让方 □ 受让方 □ 双方协商
2、房产招租税费承担情况:
□ 转让方 □ 受让方 □双方协商
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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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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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共有 □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的,是否已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是 □ 否
其他共有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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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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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无租赁
□ 资产有租赁,租赁期限为:
是否约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是 ☑ 否
承租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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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为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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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 资产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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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现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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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已建成两条生产线,总投资1.1亿元,占地面积178亩。分别为2015年建成年产450万块综合利用环保市政砖项目和2016年建成日产25万块综合利用环保市政砖项目。环保市政砖项目于2017年正式投入生产,项目以风积沙、粉煤灰、煤矸石、陶土为主要原料,成功研制出各类市政砖及建筑砖。项目先后共取得了8项国家专利。
厂区总建筑面积36472.7平方米,其中办公楼1层,高度3米,面积695.8平方米;联合厂房1层,高度9米,-面积31128.2平方米(高度超8米,面积按2层计算);试验线(生产车间)1层,高度7.5米,面积1966.6平方米;料库1层,高度6米,面积2569.8平方米;发电机房1层,高度3米,面积56平方米;变电房1层,高度3米,面积22.5平方米;门房1层,高度3米,面积33.8平方米;容积率为0.69,建筑系数39.62%,绿化率8.4%,停车位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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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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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租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出租底价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停用状态,其它详见《资产出租底价评估报告》。
2、标的拍卖招租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租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招租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租人查看标的须提前电话预约。
3、本次网上竞价为有保留价网上竞价,竞租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网上竞价不成交;竞租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中心的网上竞价流程。
4、本次网上竞价的资产均为现状网上竞价,拍卖人对展示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当网上竞价公告及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数据与网上竞价时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网上竞价公告公布的数据及有关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
联系人:李金裕 联系方式:1884777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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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评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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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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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九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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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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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九鼎评报字(2022)第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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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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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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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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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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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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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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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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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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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总(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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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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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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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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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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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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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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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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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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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旗锡尼镇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经二路东、一环路北、经三路西、纬六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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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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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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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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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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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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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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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777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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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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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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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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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26xxxxxxxx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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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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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送与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受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签署与转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代为支付交易服务费等
委托期限:2022年5月7 日至本次拍卖事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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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
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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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实施《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公开招租的实施方案》鄂同沙报【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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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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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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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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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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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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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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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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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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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同圆集团《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公开招租的实施方案》的批复杭国资委发【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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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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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公开招租的实施方案》的请示(鄂同集报〔2022)〕70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公开招租实施方案》,要求你公司认真履行股东职责,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做好市场调研,同时完善资产出租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负责部室和工作流程,加强租金收入管理,确保按期收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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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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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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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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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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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中国商网》☑ B.《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
□ C.《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 D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网 ☑F.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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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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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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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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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814174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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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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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采用按年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要求:租金采用按年一次性付款方式,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当年租金,并将该日期定为每年租金结算日。租金包含出租方应缴纳的税款,不包含承租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具体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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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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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6月02日15: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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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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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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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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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6日上午9:00时,限时竞价时间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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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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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0日--2022年06月02日下午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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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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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如果竞买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并办理CA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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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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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本次发布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租赁权租赁权公开拍卖采用网上拍卖处置,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限时竞价的方式:
2022年06月0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正式开始,限时竞价时间60分钟,限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
请各竞租人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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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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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为限时竞价时间。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22年06月06日上午9:00时,限时竞价时间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的竞租人即成为买受人。
竞租人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拍卖会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拍卖人处签署《网络拍卖成交记录及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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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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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租赁权拍卖按照《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公开招租的实施方案》实施,详情来电咨询。
2、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受租申请并将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竞租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租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租项目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本次标的租赁费包含招租方应缴纳的税款,不包含承租人应缴纳的其他税费;拍卖佣金(佣金按成交价的0.8%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租赁后,如需二次装修和设备更换,由承租方根据现状提出装修更换详细方案报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在不损坏建筑主体结构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承租方实施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须知悉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市政砖的整体厂区产权性质及相关手续现状,并同意租赁人拟定的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如下条款:“如因承租的资产产权性质及相关手续等,影响到承租方的生产经营,出租方不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租金按合同正常履行。”
7、在租赁期间生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如承租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招租方有权执行履约保证金。
9、竞租人需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招租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招租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风险。(2)竞租人同意本招租公告中的附件《租赁合同》全部条款,在被确定为最终租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将第一次租金支付至指定账户。(3)为保证鄂尔多斯市同圆库布其生态工业治沙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完善产权及相关手续,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全力配合、支持产权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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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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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租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竞租人须知悉承租资产经营及产权现状,在签署《租赁合同》后,如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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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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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纳保证金金额分别为:
1、交纳认购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2日15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现金 ☑电汇 ☑转账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0536020104001154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绒城支行
联行行号:1032 0503 6020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招租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招租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补偿金:(1)竞租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租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处置方法:竞租人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1000000元由拍卖人扣除拍卖佣金后自动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做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或竞买不成交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7、是否设定租赁履约保证金: □ 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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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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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志东
联系电话:1370477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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