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尽可能方便招标人,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受理条件
产权交易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准。
二、项目受理资料
1、乌审旗国有资产审核处置表;
2、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通知单;
注:以上内容全部在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办理,持以上资料及乌审旗国有资产审核处置表中涉及的文件复印件各一份(供备案),即可在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产权交易部办理项目交易的事宜。
三、项目受理流程
招标人满足项目受理条件,持项目受理所需资料直接于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项目受理。
四、项目受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受理地点: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7205室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
3、联系方式:0477-7581381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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