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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供应商的业绩情况可以设定为资格条件吗?


【信息时间: 2021/9/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易采通App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以来,“有问有答”频道就受到各方政府采购人士的喜爱,四年时间里,“有问有答”频道已收集了60000多个政府采购一线人士遇到的疑难问题及专家同行给出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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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约1775字,阅读完约3分钟”

问:供应商的业绩情况可以设定为资格条件吗?

答:供应商的业绩情况可以设定为资格条件。但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1.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2.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

3.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不能同时作为评审因素。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问:公开招标项目中必须要设定最高限价吗?无法确定最高限价能否进行招标?

答:是否设定最高限价是由采购人自行决定的,不是必须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这里没有要求“必须”或“应当”,所以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公开招标项目中,不设置最高限价并不违法,亦不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问: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吗?

答:关键看资金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依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全部资金不管什么来源都要纳入预算管理,都属于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也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问: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供应商能否现场补充?

答: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该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交,可以通过澄清方式进行说明、更正的内容为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资格证明文件不再澄清范围之列。

综上所属,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供应商不能补充。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五条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问:供应商口头进行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答复吗?

答:口头质疑不符合法定的质疑规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做答复。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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