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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下足功夫 着力打造政府采购优质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 2021/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按照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管理要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下足功夫,着力打造政府采购优质营商环境。

    在规范交易规则上下功夫。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要求,政府采购业务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了从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监管系统的在线计划备案/审核,到采购人在线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采购需求、建标分包,再到采购中心在线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在线应标,在线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评审专家自动抽取,在线进行项目评审,在线推送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动推送监管系统备案的全流程电子化的闭环管理。特别是“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常态化应用,实现了供应商投标从“人跑”到“数据跑”,从“多次跑”到“不用跑”的转变,为投标企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降低了成本。政府采购业务实现了“一网通办”的“一站式”服务。

    在丰富交易形式上下功夫。政府采购中心本着“共建、共享、共用、共管”的原则,实行入驻供应商“一地征集、全区共享”“一地取消,全区清退”的机制,通过“信用+承诺”方式公开征集,且不收取费用;新申请入驻的供应商可依据自身供货和服务能力,同时申请入驻多个区域或者全部区域,已入驻供应商可依据自身情况申请扩展区域。目前,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开通货物类一般办公设备、货物类家具用具,定点服务的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定点印刷和定点物业服务等交易品目。通过直购、竞价、询价等方式,共完成货物类采购业务793笔,成交金额3669.9422万元;完成定点服务类车辆维修保养业务532笔,成交金额533.73万元,定点印刷服务业务884笔,成交金额2014.2163万元,定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业务32笔,成交金额5683.1445万元;电子卖场成交金额占政府采购总成交金额的18.54%。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下功夫。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推出多项有效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积极为投标企业、供应商打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供了政府采购业务“网上办、一次办”的“一网通办”工作平台,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取消了政府采购报名环节,潜在投标企业、供应商可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各大交易网站以及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随时查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下载、预览、获取采购文件,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市财政局与市公管办联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规范》,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了保证金收退和管理,明确了保证金收取范围、标准和形式。

   在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上下功夫。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项“公告公示”栏中嵌入包括“政府采购法规、政府采购公告”等12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对接市大数据局数据共享平台接口,将政府采购信息共享至市大数据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府采购数据跨部门的交换互通、共享。另外,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无意向、不采购”的原则,实现采购意向公开与采购计划的有效关联,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除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外,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公开。

    在全面排查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上下功夫。今年以来,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依规确定采购需求、科学设置评审因素,依法依规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促进公平竞争。一是严格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是歧视待遇,要求采购人合理、合规确定采购需求;二是对于已取消资质、与项目(合同)履约无关资质或授权要求不予设置,三是对供应商所有制、所在地、规模等条件全部取消;四是将可利用互联网查询的相关信息不做要求;五是取消不必要的原件审查;六是将对投标文件的格式、形式等问题进行修改,并不作为审查内容等等。

   在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上下功夫。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采购文件中均明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等,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针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或者按照确定的比例对中小微企业(供应商)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价格扣除后的报价进行评审等。

   在开展政府采购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上下功夫。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诚信管理子系统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于2021年5月起,全面开展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工作,为信用信息的结果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理论学习、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一年来,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基本业务知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借鉴先进地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学习政府采购实操知识,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的守法执业、依法采购及政府采购业务的实操能力。此外,政府采购中心认真履行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一起抓,一同进行部署。

   今后,政府采购中心将继续以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加强对供应商的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进一步优化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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