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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历年来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9/7/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清退历年来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2012年至2018年底未退回保证金的部分单位尽快联系招标(采购)单位及我中心财务人员进行保证金对账,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告知后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耽搁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我中心不承担保证金延后退还的责任。

一、投标单位名称有变更,需提供资料: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出具的变更文件(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单位账户信息有变更,需提供资料:人民银行销户申请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三、未中标单位未退保证金的提供汇款凭证,中标单位未退保证金的提供汇款凭证和合同原件一份(留存)。

联系电话:0477-7581506

详见附件:

 

  
附件:
历年来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