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金霍洛旗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网上投诉通道事宜的通知
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投标人: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提高我旗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投诉受理、投诉处理的工作效率,经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完成了招投标投诉通道(详见首页—招投标投诉栏目),拟定于2021年8月1日开始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投诉的机关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投诉,一般由项目所属地的住建行政监督部门作为投诉受理主体;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投标投诉,一般由项目所属地的交通运输行政监督部门作为投诉受理主体;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投标投诉,一般由项目所属地的水利行政监督部门作为投诉受理主体。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为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建设、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网上投诉通道或系统,但无权限和职责作为招投标投诉受理、处理的主体。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投标投诉”栏目进行网上投诉流程。详见《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诉工作手册》(详见附件1)。
五、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投标投诉”栏目进行网上投诉受理、投诉处理流程。详见《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诉受理工作手册》(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诉工作手册》
附件2《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诉受理工作手册》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金霍洛旗分中心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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