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纳林陶亥镇布都阿麻村0.4kV线路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纳林陶亥镇布都阿麻村0.4kV线路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新)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新)或【施工综合资质】(新)且同时具备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