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目实施期”中: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施工工期: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9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施工工期: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纳林希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