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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金霍洛旗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登记的通告


【信息时间: 2022/7/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招投标主体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规定,中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合同登记,以便于系统确认书面合同已经签订,便于我单位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金霍洛旗分中心

                           2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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