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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城市总体照明方案设计项目规划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8/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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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城市总体照明方案设计项目规划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名称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E1506221506002138001
招标项目名称
薛家湾城市总体照明方案设计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文名称及文号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薛家湾城市总体照明方案设计的批复 准建函【2019】8号
资金来源
财政-旗区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其他事宜
招标项目概况
 序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评标办法
1
E1506221506002138001001
规划设计标段
薛家湾城市总体照明方案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城市规划;其它
1300000.00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20日历天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价50万元(含)以上夜景照明规划设计类相关的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年(2016年至今)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②近年(2016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况(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彩色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彩色截图)。
财务要求
近年(2016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及中级(含)以上职称(照明、电气、结构、建筑等专业)人员3名(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且提供2018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9年08月09日至2019年08月16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998-0000 技术支持400-998-0000
获取时间
2019年08月09日至2019年08月16日 17:30
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开标现场要求
1、一、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锁(选择远程在线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可以不携带CA锁);
(2)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原件;
(8)其他人员相关证明原件 ;
(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不一致的或未附复印件,但提供了原件,评标时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原件的招标单位将有可能否决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要求
1、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密封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3份,投标人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 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6、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信息科取得解决。
7、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以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8、“各潜在投标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将在2019.04.19日进行CA数字证书驱动更新,请及时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ordos.gov.cn)进行查看“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全区CA数字证书互认上线及招投标软件更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提早做好准备工作,以保证顺利投标。”
★特别说明:《投标人资信原件核实表》须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开标时单独递交本表纸质版,同时将WORD版本拷贝给代理机构。否则若因资信原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官网》、《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章):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章):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8号楼5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西线七号七
号楼1001室
联 系 人:
刘永田
联 系 人:
郝强
电 话:
13314770690
电 话:
15248444105
电 子 邮 件:
476346925@qq.com
电 子 邮 件:
hyhxordos@163.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及访问方法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http://www.ordosggzyjy.org.cn)。登陆网站页面,点击“建设工程”中的“信息公告”栏,查询招标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左下角“文件预览”即可浏览招标文件,点击中间“我要报名”即可进行报名。
  
文件预览:
规划设计标段.pdf
附件: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