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准格尔旗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准格尔旗现代智慧设施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有效且清晰可辩,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参保缴费证明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证明材料必须有效且清晰可辩,否则不予认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人民政府
地 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联系方式:0477-223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北门外西侧6号
联系方式:0471-6383616-8001、5614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段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71-6383616-8001、561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