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准格尔旗 >> 办事指南 >>
 
交易项目受理(登记)须知


【信息时间: 2016/7/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 建设工程项目受理(登记)须知:

(一)   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备案)表;

(二)   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三)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工程建设报建表;

(四)   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审查合格证;

(五)   建设项目用地文件可提交以下文件: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或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4、土地出让协议;

(六)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项目条件意见书;

(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   资金落实证明;

(九)   业主单位是企业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如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开发资质证明;

(十)   其他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 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须知:

(一)   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

(二)   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

(三)   其他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注:以上受理项目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