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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成果大起底】鄂尔多斯市以四个聚焦为抓手打造暖城阳光交易极优服务品牌走出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新路


【信息时间: 2023/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牢固树立极优服务理念,在“优”服务、“降”成本、“强”改革、“促”规范四个方面聚焦用力,打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组合拳”,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让“暖城阳光交易”品牌成色更足、底色更亮。先后荣膺“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100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2022-2023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创新成果奖”等荣誉。

一、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优”服务,保障市场主体“零障碍”。 
始终坚持以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效,让公共资源交易“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一是创新“不见面”服务模式,实现交易环节“零距离”。通过招标、备案等十个“不见面”环节,赋能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做到“见屏如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的转变。例如,鄂托克旗分中心推行机器人“小白”接替人工承担起引领、配送等职责,实现评标专家“零接触”、评标过程“零干预”、评标区外人员“零进入”。二是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实现主体入库“零等待”。取消市场主体库在线核验环节,主体入库由3个工作日内人工核验升级为系统即时自动核验。同时,压缩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平均时间由2天缩短至即时退还。三是简化资料提交要求,实现登记全程“零跑腿”。受理登记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并简化进场交易资料,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需到场,通过在线提供《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审查意见表》及招标公告、文件的备案即可完成交易登记。

(二)聚焦“降”成本,打造便民惠企“新高地”。 

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多措并举为企业减费降负,助企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推进投标保证金“减免制”,减轻投标主体资金负担。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标段、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标段全部免收投标保证金,施工、采购标段投标保证金上限降至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40万元、25万元。二是推行电子保函“多元化”,撬动金融信用杠杆。实现电子担保、保险、银行保函全覆盖,办理费率下调至1‰-3‰,切实减轻投标人现金压力,电子保函使用率达82%以上。2023年1-11月,已为2万多家市场主体释放保证金现金压力27亿元。实行电子保函以来,累计为5.1万家市场主体释放保证金现金压力79.3亿元。三是推行招标文件“零费用”,促进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投标人可免费在线预览、下载招标文件、在线上传投标文件,进一步减轻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目前,已为6万多家市场主体节约文本费用0.6亿多元。

(三)聚焦“强”改革,赋能营商环境“再优化”。 

坚持“有解思维”,深化改革创新、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极优服务,着眼打造全国最优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一是率先运行市旗“一体化”,实现平台整合共享。在全国率先将市旗(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实行软硬件配套、规则体系统一、监督管理同步的“一体化”运行模式。二是率先结算审核“公开化”,确保工程款支出安全合规。在全国率先成立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中心,建立全国首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公示系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可实时监控结算情况的进度和结果,确保政府工程款项支付的安全性、合规性。此举有效遏制超合同价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被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2022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唯一创新成果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三是率先评定分离“主责化”,压实招标人责任。在全区率先开展“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定标环节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降低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打破“专家圈子”现象、“熟人”现象,让评标委员会回归为“专业顾问”角色,有效防范风险。四是推动平台数据“共享化”,有效打破“信息孤岛”。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中国(鄂尔多斯)、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例如,伊旗分中心上线运行集交易项目数据“精准归集、实时更新、海量运算、分析应用”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系统”,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处理投诉质疑提供支撑。五是推动招标计划发布“提前化”,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推动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六是创新以国带民“联合化”,鼓励激励中小企业参标。通过设置加分项、认可业绩等办法,鼓励中小微、民营企业与国企及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扶持和带动中小企业积极竞争、共同发展。

(四)聚焦“促”规范,护航公共交易“好风气”。 

着力打造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社会满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是部门权责“清单化”,确保依法行政。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责任清单2.0》《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清单2.0》,构建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梳理各方交易主体五个类别共194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清理招标投标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的行为。二是主体评价“规范化”,确保评标公正。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管理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评审专家日常评价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开评标场地及现场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及代理机构行为。例如,东胜区分中心开设“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专栏”,并实行“一项目一评价”,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和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服务事项“公开化”,确保便利交易。制定《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在线办理事项清单》,梳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四个类别共117项“不见面”事项清单,方便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四是政策迭代“制度化”,确保服务持续升级。通过政策文件持续迭代升级,联合市发改、住建等九部门制定《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版本,聚焦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等23项重点任务,提出具体改革目标、创新举措和完成时限。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强化主体责任、降低交易成本、加大改革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举措,保障交易主体合法权益。

二、经验与启示 

(一)党建引领、凝心聚力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保证

党建引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就要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行稳致远,惟实励新。

(二)聚焦关键、极优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任务。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为市场主体提供极优服务,才能有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开展“极优”服务就要尽最大努力帮助市场主体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既要合法合规,也要合情合理,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保障、支持和服务。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只有坚持标本兼治、守正创新,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点”上发力、“线”上贯穿、“面”上覆盖,形成一批管长远、固根本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才能有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长效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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