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薛家湾和谐街沥青路面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4)投标人须提供“工程承诺”,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5)投标人须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六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 、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资格证书(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或岗位证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提供资格证或岗位证),并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投标人近3年(2018年6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已完工并且验收合格,该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